17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伊宁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3起黑恶势力团伙案件,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此次宣判的被告人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三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机关干部、教师代表等各界人士代表旁听审判。
伊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中,以被告人拜合亚尔·亚尔买买提和谢木西丁·斯迪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年6月至年10月期间,使用棍棒、刀具等暴力手段,严重侵害伊宁市东城区辖区内和伊宁县辖区内的娱乐场所经济利益,欺压群众,扰乱社会正常秩序。20名被告人罪名分别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贩毒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7项罪名,经法院审理,8人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7人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5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7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叶尔米克·江多斯、叶尔肯·江多斯、马沙特·阿尔麻斯、塔拉布别肯·卡登等人分别处以1年至10年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年以来,以被告人叶尔米克·江多斯为首,伙同其弟弟叶尔肯·江多斯,堂弟马沙特·阿尔麻斯、塔拉布别肯·卡登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逞强斗狠,多次肆意殴打、追赶、捅伤他人,对他人进行恐吓、侮辱等,欺压当地群众,致多名受害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以上,且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堆齐牛录乡一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日,特克斯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县喀拉达拉镇翁格尔塔斯村村民马建祥、马建忠、马有军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年至年期间,被告人马建祥多次强拿村民财物、借故生事、蛮横耍赖、恶意拖欠欠款,用暴力殴打、辱骂他人等方式拒不还款,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年至年期间,马建祥伙同马建忠、马有军利用家族势力影响,采用闹事、滋扰、纠缠村委会和村委会干部,达到侵占村集体扶贫羊的目的;被告人还多次企图利用家族势力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操纵、干扰村委会选举。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马建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元。被告人马建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马有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责令被告人马建祥退赔受害人损失元。
END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