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坚持以上率下,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全院整体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的工作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抓民族团结进步就是抓根本”的工作理念,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伊犁州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01
奏响“普法曲”抓实特色司法服务
制定下发贯彻落实“1+N”措施实施细则,成立旅游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破产审判合议庭、金融审判合议庭等,州直各基层法院固定法官专门负责金融审判,在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设立巡回法庭11个,针对旅游纠纷、民营企业案件和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传承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州直两级法院共设立“枫桥式法庭”19个,乡镇便民服务点、法官工作室62个,以法官、调解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14个,调解组织个、特邀调解员名,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法院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理、送法上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便民利民司法服务,采取“马背法庭”“毡房法庭”“巴扎法庭”“旅游法庭”和“巡回审判周”等有效方式,深入牧民家中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州分院设置13个”党员示范岗“,为民服务树标杆。组织30余名宣讲员不间断开展释法宣讲,同时充分利用每次走访、住户时机,结合群众常见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传,让党的惠民政策、法律法规飞入寻常百姓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知法、懂法、尊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明辨是非,筑牢维护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共开展宣讲活动78场次,累计覆盖群众余人次。
02
奏响“扶贫曲”办好惠民实事好事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工作的落脚点,坚定不移把帮扶措施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去年以来,州分院举全院之力,累计投入16万余元,重点在产业发展、庭院经济、就业、就学、就医、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精准施策。为各族贫困群众种植杏树、苹果树棵,发放鸡苗、鹅苗只、菜苗株,捐赠学生课桌椅71套,协调3万元解决名贫困群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投入4.3万元为伊宁市达达木图乡、“访惠聚”工作队所在村和巩留县、特克斯县困难群众捐赠学生课桌椅套。全院结对帮扶干警个人累计出资22.6万元为各族贫困群众和结对亲戚购买家具、建材等各类物资,帮助搭建牛棚、院墙、粉刷墙壁、清理院落等,切实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12位重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82名困难学生顺利进入大学校园,24名无业青年走上工作岗位,多名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帮助伊宁县莫洛托乎提于孜村落实道路扶贫资金万元,重修乡村主干道7公里,群众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的一致好评。
03
奏响“文化曲”凝聚民族团结伟力
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大力倡导民族团结理念,构建各民族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纪律作风整顿年”“民族团结进步年”等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通过开展“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演讲比赛、民族团结主题有奖征文、“党规、党纪刻于心”“感恩伟大祖国,加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做合格法官”大讨论活动、“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和向邹碧华、黄志丽、胡国运、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等优秀党员、法官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涌现出有4个少数民族干儿子的驻村法警陈明坤、为亲戚患病女儿筹集社会捐助的法官赵凤、撮合亲戚破镜重圆的法官周丽萍等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哈丽旦阿布来提评为伊犁州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作者:张婷
总编:冯金柱
原标题:《伊犁州法院:奏响“三部曲”和谐共融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