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伊犁消防开启争鸣模式促消防监督管

消防队伍改革后,消防监督职责有了什么样的变化?面向社会的消防监督管理该如何进行?近日,围绕学习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防火监督处副处长薄建伟的调研文章《从几个基本概念谈对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模式改革的一些认识》,一场以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模式改革为主题的业务大讨论在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防火业务部门深入展开。这也是伊犁支队首开“争鸣”模式,以讨论促改革、以讨论促管理的措施之一。

当晚,利用每周一夜学时间,伊犁支队防火业务口全体干部、文员,各基层消防大队防火口干部文员通过视频参加座谈讨论,伊犁支队副支队长杨庆虎主持学习讨论活动。讨论内容涵盖了消防监督管理业务中火灾调查、监督检查、法制建设、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工作。

座谈会上,防火监督业务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大队防火业务负责人、监督员等踊跃发言,畅谈消防监督管理改革,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佐证,提出相应对策。伊犁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张维强的发言从狠抓消防责任落实开始谈起,他提出要借助“国考”、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等有利契机,推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定期向重点行业发送风险提示,适时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排查,全面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水平。支队社会与法制工作处处长徐向东针对当前支队火调工作现状及对策谈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说,当前火灾调查工作存在队伍人员不足、人员松散、水平偏低的实际问题,也因此造成火灾调查业务相对滞后,应站在长远发展角度,尽快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并建立健全相应机制和制度,为支队火灾调查业务储备人才、提供制度保障,以期迅速弥补当前工作短板,提高火灾调查业务水平能力。

此次座谈会中,“争鸣”最为热烈、讨论最为激烈的话题是如何掌握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宽、严”之度。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谌湛认为,经济发展过程必然伴随消防监督业务体量的大幅增加、火灾隐患的增加,并对公共消防安全形势造成压力,消防监督必须以“严”为主、“宽、严”相济;特克斯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乐认为,执法的对象始终是人,消防监督执法应以《消防法》相关规定为基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现状,在确保地方公共消防安全形势大局稳定不动摇的目标基础上,“查”消防责任是否落实、“查”消防措施是否到位、“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查”消防理念是否入心、“查”消防技能是否掌握……让消防监督的“查”成为服务民生、确保安全的执法行为。巩留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姜文龙认为,消防监督执法不能对照法条“一刀切”了事,要看到当前疫情影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下行压力;要看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状和造成这一现状的根本原因;要看到社会单位自查隐患、整改隐患能力不足的问题和原因,并着力从根儿上去解决问题。“法”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执法的目的是有效督促社会单位和公民共同遵守这一准则,而不是“以罚代法”。因此,执法过程中的“宽、严”之度,是监督员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此外,座谈讨论中还就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中微型消防站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不足、如何完善“双随机”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消防改革后的派出所列管如何推进等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参加讨论的消防监督员还提出以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多产权”单位消防管理的老大难问题的解决对策等。

伊犁支队副支队长杨庆虎介绍,以座谈讨论方式进行夜学,目的就在于让防火监督业务部门人员刮一场“头脑风暴”,让大家的学习积极起来,思想活跃起来,言路畅通起来,工作创新起来,改变“照葫芦画瓢”的工作方式,让消防监督人员在融合创新中走向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在实践中纠正偏误、在实践中提升能力,从而全面提升消防监督管理的能力和质量。

据介绍,作为队伍改革转隶后监督检查业务工作适应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的重要举措之一,伊犁支队这一座谈讨论活动还将持续进行。

来源:伊犁州消防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5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