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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
强化班协议班
25号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发〔〕号)、《关于下达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伊犁州直实际,采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其它事业单位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岗位详见《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医生岗位须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伊犁州直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伊犁州直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伊犁州直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驻伊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报考对户籍无特殊要求的职位外,也可报考要求伊犁州直户籍或生源以及所在县、市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伊犁州直户籍或生源不含塔城和阿勒泰地区。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年8月20日。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